【影响遥系既为虚,杂气财官不可拘】

虚邀精解:《滴天髓》解读第49篇

这句话是指由具体明显的八字生克制化,与之相对应而产生的虚神,在命理学术语中,就是所谓的暗冲、倒冲等,如庚金日主,四柱多见子,以子暗冲午,用午中丁火为庚金之官星。

“遥系”,“遥”者,距离遥远;“系”,连接、连缀;“遥系”者,就是远远关联之意,在八字命理中就是所谓“暗会”“遥合”之类,皆属于此。

比如辛丑日元,见四柱多丑,用丑字多,遥合巳火中丙火,辛日得官星,在命书中称之为丑遥巳,所谓同声相合,同气相求,凡此等不见之形,为影响遥系。

在八字中,如果天干与地支之间没有直接的通根关系,或者两个干支之间隔得很远,那么,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力,比如刑冲合害往往比较微弱或间接。

总之,如果一个五行力量只是通过很远的距离去感应,或者只是地支里藏着而没有透出天干,这种力量就像是影子一样,看着有,实际却抓不住。

四柱中所没有的地支,取原局同一地支多者,由于其多而力量大,就会冲起暗神,再用原局中能和暗神的地支相合,称为暗冲暗会,所谓飞天禄马格就是这种情况。

《滴天髓》认为这类格局,皆属于虚妄怪诞,可以弃之不论。然而徐乐吾在《滴天髓补注》中说:一概弃置不论,亦未免因噎废食。浅叔认为这种见解还是中肯的。

杂气者,混杂而不纯之气;不可拘者,即不可拘执于一也。取用者,重在月令,月令地支所藏之气,皆可取之为格,所以杂气财官者,是以杂气取格为财官格。

命学界对杂气有两种解释:其一,认为辰戌丑未内各藏三干为杂气;其二,认为地支除本气以外的余气、墓气为杂气。其实这两种解释,并不矛盾,关键在于取用。

《三命通会》认为杂气者,乃是辰戌丑未。辰中有乙戊癸,为水土库;戌中有辛戊丁,为火库;而丑中有癸辛己,为金库;未中有丁己乙,为木库。

对于日干而言,辰戌丑未所藏,或为官,或为财,或为印,官系福身之物,财是养命之源,印乃资身之本,对一个八字都是最为切要的。四库各藏有三件,乃天地不正之气,所以称为杂气。

杂气财官,能得用者是极少见的,除非用神透出,与财官为用则并无差异,但是如果用神不透出,则大都不能为用。财官为用神,而天干不透出,地支不会合,只见运程引出,方为真的杂气财官格。至于杂气财官喜冲之说,是极不可靠的,所以说“不可拘”。

财官印绶全备,比如辰戌丑未这四个库中虽然可能藏着财星或官星,但是不能一见地支有库,就断定命主有财或有官,可以取为杂气取格者,则喜透露、冲刑,忌压伏,其余喜忌,亦同于前面所论正气财官印格。

比如六甲日,生于丑月,以丑中辛金为官,己土为财,癸水为印,再看天干透出之天干,可以之取为格。次分节气浅深,看当令之五行,在一般情况下,透财者富,透官者贵,透印绶,则享祖辈、父辈见成之福荫。

如若无透出,则要见少许冲刑,同时兼身旺为妙,最忌身弱,冲刑太过,则福聚之气破散。如四柱原有刑冲破害之物,则再不可遇此等运,再行则为太过,冲坏秀气反为不吉;原局如无破害,则喜冲见刑岁运。

对此,徐乐吾作了进一步的解释,他说如天干透出,通根身库,则无待冲刑就可用;如果地支有会合,即为动而得用,亦可不用冲刑。

如果所藏杂气,既不透干,又不会支,藏于库内,则不能为用,见冲刑反被克败,又岂能为用?就像埋在土里的金子,如果天干上没有透出相应的五行,那么这个财官就是“锁在库里”的,命主很难直接享用。

特殊情况下,亦有可用者,在八字必须用财、用官的场合,而四柱却无可用之财官,则不得已取库中一点财官而用之,此类格局势必不可冲,见冲则格破,必有祸,比如用戌中丁火而见辰冲,用辰中癸水而见戌冲之例。

也有不可见合者,合必有咎的情况,比如用丑中金水而见子合,用未中乙木而见午合等,如果说冲则有伤,那么合则闭锁,而平常认为杂气财官必刑冲而后发,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,即使偶尔也有喜欢冲者,但是绝对不能认为这是一种普遍适用的定论。

大凡喜用神之所在,必不可被损伤,冲而损之,岂有不为祸害之理,而逢合如同重重锁闭,亦为所忌。但是合之中又是有分别的,如戌见寅午会,见卯合,反而引出了火;丑见酉合,也是引出了金;而若用丑中金水,反见子合,子丑合而化土,则为忌。

所以需仔细辨别,不可一概而论。不仅杂气财官如此,平常如用神入墓,忌见冲合之类,皆同此理。杂气财官如见岁运不能引出,则一生困于青帘,难以发达。

大凡论命,应遵五行生克制化之正理,所谓飞天禄马,暗冲暗合,杂气财官之类,都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,正常应以月支藏干,透出天干取格。根据实际,格正用真者十占其一二,而破格不纯者十有八九,无格可取者甚多,无用神可取者不少,所以不可执一而论。

总之,在分析八字时,不要过分看重那些隔得很远的生克关系,那些都是虚的,也不要看到地支墓库里藏着财官就盲目断定富贵,那是未成形的潜力所在。

真正的富贵和力量,往往取决于天干是否透出,以及地支是否得用,只有透出的杂气,才是能抓得住的财官。

命例一:

己、庚、丙、甲

巳、午、午、午

任氏曰:此造俗论,丙午日支全三午,四柱滴水全无,中年又无水运,必作飞天禄马,各利双辉。不知此造午中己土,巳中庚金,元神透出年月两干,真火土伤官生财格。初交已已戊辰,泄火生金,遗业颜丰;丁卯丙寅,土金喜用皆伤,连遭回禄三次,又克两妻四子,家业破尽;至乙丑运,北方湿土,晦火生金,又合化有情,经营获利,纳妾生子,重振家园;甲子癸亥,北方水地,润土养金,发财数万。若以飞天合禄论,大忌水运矣。

命例二:

丁、癸、乙、己

丑、卯、卯、卯

任氏曰:乙卯日,生于卯月卯时,旺之极矣,最喜丁火独发,泄其精英。惜癸水克丁,仍伤秀气,时干己土临绝,不能去其癸水,因之书香不继。初中运逢水木之地,刑丧破耗,家业渐消;戊戌丁运,大遂经营之愿,发财巨万。若以飞天禄马论之,则戊戌运大破矣。

命例三:

丁、癸、甲、甲

未、丑、辰、戌

任氏曰:此造支全四库逢冲,俗作杂气财官也,不知丑未逢冲,不特官星受伤,而且冲去库根。日主坐下余气,亦是根盘,更嫌戌冲,微根已拔,财多身弱,且旺土愈冲愈旺,则癸水必伤。初运壬子辛亥,水旺之地,荫庇有余;一交庚戌,财煞并旺,椿萱并逝,刑妻克子;己酉戊申,土盖天干,使金不能生水,家业破尽,无子而亡。

命例四:

丁、癸、甲、辛

亥、丑、子、未

任氏曰:甲子日元,生于丑月,支类北方;天干辛癸,官印元神发露,克去丁火,丑未遥隔;又水势乘权,不能冲丑,正得中和之象。所以土金水运,皆得生化之情,早游泮水,战胜秋闱。只因格局清寒,仕路未居显达,芹泮日长鸣孔铎,杏坛春暖奏虞弦也。前则逢冲,官印两伤,名利无成,此则不动,名成利遂。可知墓库逢冲必发者,谬也。